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

魚翅與富過三代


年輕時窮,有天誤入這間店,只敢點一飯一青菜,因這樣已花掉他一整天的工資,一頓飯下來受盡白眼……

圖/阿宏

聽說姚明拍了個勸人不要吃魚翅的廣告,可是我在港澳都幾乎不怎麼看到。

不要亂花錢
魚翅沒有用
不知道是姚明的粉絲不夠多,還是港澳人太愛魚翅,或虎年龍年結婚者眾,或現在真的是個太平盛世,這幾年的宴會總是魚翅當道。酒席上如果有魚翅,坦白說,我還是會吃的,反正禮金都給了。所以我情願儘早說服新娘,把魚翅換金飾;或反問新郎,把不把姚明當哥們?但大家心知肚明,婚宴其實是長輩間的事,得體的翅湯不是一時的口腹之慾,而是父母一輩子的榮辱,甚至可以扯到盡孝的層面。
魚翅歷來是粵菜的重要部分,又被半世紀以來的香港飲食文化「發揚光大」。大路製法如紅燒大裙翅、蟹黃翅,也有不多見的金銀翅、炒桂花翅、蛇燉翅等,並發展出心理補償式的街頭小吃「雞絲翅」(又名碗仔翅,其實為粉絲)。魚翅作為一種階級象徵,藉著上世紀香港流行文化的傳播(如港產片中暴發戶有「魚翅漱口」的口頭禪),成為富裕、資產階級、豪華的象徵。港澳人愛把「豪」字(闊綽之意)掛在嘴邊,我真經歷過完成一勞累的大案子後,聽見老闆坐下來就對服務生大喊:「快!給每人來一碗魚翅撈飯!」

我把父母輩對魚翅的追求稱為「感性消費」。每逢生日等重要日子,父親總愛到一家餐廳用膳,而且每次皆點雞燉翅。他說,年輕時窮,有天誤入這間店,只敢點一飯一青菜,因這樣已花掉他一整天的工資,一頓飯下來受盡白眼,至今難忘……所以,食家普遍追求翅身熟、軟、滑,父親追求的是卻是翅身爽而不硬,因為那才有大口大口,「魚翅塞牙縫」的感覺。

要把一塊生翅弄成一碗翅,必須經過數十小時的火候和多道蒸、熬、煨的工序。當年我離鄉赴加拿大求學前夕,父親化身李安電影《飲食男女》的主角,在家勞碌數十小時,為的是晚飯時捧上一鍋既濃且鮮的海螺雞鮑翅。那頓飯大家吃得百感交集,一根根魚翅就像慈「父」手中線,一種沉默的愛的表現。父親叮囑我,該花的錢就花,不要太省;我頂著不孝的罪名跟父親說,不要亂花錢,冬蟲夏草燕窩花膠都好,魚翅沒有用。

吃魚翅太殘忍
吃豬牛羊雞呢

所以說,鯊魚喪鰭,既不因其味美,也不因其補身,實為老一輩之面子,及舊式孝愛觀所累。

跟遠庖廚的年輕一輩說,吃魚翅,殘忍,不酷,就可以了;說服老一輩,得有更好的理由。

譬如說,製作魚翅費燃料(現在不也提倡慢食?);製作時用硫磺薰色,可能含汞,不利健康(唯劣質翅如此);無營養價值(但也有人說魚翅多膠質,有補腎、養顏、健髓之功效)。更可怕的藉口,在於用文化作擋箭牌。當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血色海灣》(The Cove)在多倫多Hotdoc國際紀錄片節放映時我也在場,攝影隊千辛萬苦,拍攝了日本漁民不人道殘殺海豚的過程,贏得全場觀眾起立致敬。日本當局堅持這是其傳統文化,不容外人指指點點。後來加拿大禁售魚翅,華人也是打著維護中華傳統文化的旗號抗議,說這是西方的陰謀論。

但環保團體反對吃魚翅的最大原因,在於過度捕殺和殘忍。由於鯊魚肉價值很低,漁民往往活生生割下魚鰭,便將鯊魚拋回海中讓其自生自滅,以省下船上空間。但僅僅因為捕殺手法殘忍而不吃魚翅,對大眾其實是沒有太大說服力的,殺害豬牛羊雞其他魚類、甚至製作鵝肝不也一樣殘忍?若認真起來,是否應眾生平等?若為保育,是否應把鯊魚全面列入禁捕範圍?

若殺牛僅取其舌,殺魚僅取其皮,的確暴殄天物。說到底,問題在於缺乏經濟效益。據海洋生物館的介紹,鯊魚的軟骨其實可以被提煉為軟骨素或製作抗癌藥物,肝臟可以提煉魚油或鯊烯,魚肉可以製成魚排、鯊魚煙和魚丸等,牙齒可以製成裝飾品,鯊魚皮不僅能製成皮革,高級日本料理店的新鮮芥末,也有用角鯊的皮膚和盾鱗來研磨的。要鰭不要身,很難想像中國人會那麼不物盡其用。

香港多家酒家已取消魚翅供應,歐盟國家最近也支持全面禁止只取鯊魚魚鰭。也許我們還會因為愚孝,不情願地陪著吃魚翅,所謂「富過三代,才懂穿衣吃飯」,想為父母積德為子女作榜樣,現在就盡可能拒吃魚翅吧,怕只怕鯊魚捱不到三代。

【2012/05/18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味蕾的旅行/魚翅與富過三代 | 繽紛‧心情 | 閱讀藝文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READING/X4/7099840.shtml#ixzz1veaAC2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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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交纏的城巿

最近兩年,每次出席朋友的飯局,總被人投訴我不用智能手機--“不能Whats app 你啊!弄得每次都要發短訊!”我總是笑笑賠不是:“一對一有什麼不好?”

自進入所謂的“新媒體時代”,訊息的群組化早已是大勢所趨,視像會議、群化訊息、連線遊戲,無一不是在試圖突破時空的局限。互聯網是以群組或聚落形式發展,也就是說,各人的瀏覽習慣具有傾向性,不是完全漫無目的的,我們多少會關注朋友關注的新聞,瀏覽志趣相近的網站,簡言之,互聯網也是一個“物以類聚”的世界。

“物以類聚”的結果,是“社群化”。網路的即時性、公開性和便於傳播,能迅速回應公共事件,從而引起較大的關注和即時的回應(按讚/DISLIKE/分享),甚至發展到實際上街參與。聚眾之效果,去年讓不少中東國家變天。澳門的小潭山、政改諮詢等,在網上也引起熱烈討論,可惜冷嘲熱諷過後,天氣依舊。

與此同時,互聯網的“社群化”和“個人化”是共榮共生的。博客、微博、臉書的流行,也進一步加劇私語化、片段式的碎碎唸和文字狂歡,這一點在澳門許多所謂“e世代”中尤其明顯。人家想說什麼倒也罷了,但手機的“隔離程式”原來是附送的贈品。

每天在公車上、在電梯、在餐廳,越來越多人把手機當作“金鐘罩”,看不見車上步履蹣跚的長者,看不見挺著大肚子站著的孕婦、看不見同一飯桌上呆坐的友人。以為那些“手機控”隨時幾百萬股票上下,有一大堆跨國企業的報告等著他做決策,偷偷探看一下,原來大家忙著在臉書上按讚,原來世上有那麼多值得讚美的事。

我不是反文明,我每天上網時間平均超過八小時,只是活在越擠擁的城巿和,越覺得有必要為自己多留幾寸寧靜的空間。澳門不到三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住了五十多萬人,人情關係之緊密近乎是一條村。樓上的鄰居每天半夜跳繩、清晨練琴,換作其他城巿的人想必已據理力爭上門投訴了,我身邊的大部分親友只會勸我息事寧人──“上臉書吐吐苦水挖苦一下不認識的鄰人便好,網上世界那麼大,不似澳門街,山水有相逢呢。”

人們以為有了智能手機,方才多了隔膜;實情是人們希望與陌生人有多點隔膜,方才更渴求智能手機。不然少了這件“金鐘罩”,大家在公共空間裡眼睛都不知往哪裡放,在路上碰到舊相識也沒有借口視而不見,是的,在這樣一座山水交纏的城巿裡面。

(原刊於香港點心網.點將錄,2012.05.15)

愛都酒店前隨想

站在愛都酒店的斑馬線前的途人,總不期然會看看手錶。

愛都酒店其實已經空置多年,但那條士多鳥拜斯馬路的兩旁,林立著多間中小學、公園、廣場、圖書館、體育館、展覽館、衛生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政府部門等,那些趕上學的學生、趕上班的白領、焦急的病人和準備晨運的老人,總是在繁忙時段看著車水馬龍,巿虎來勢洶洶。偶爾,可見穿橙衣的交通輔助人員吹銀哨警告亂過馬路的行人,卻不見半個在斑馬線前用力踩油門的司機被檢控。

車輛不讓斑馬線上行人的惡習,不是愛都酒店前獨有,更非澳門所獨有,但凡人口密集之地如越南、印度、北京、廣東等,人車爭路近乎是城巿的必看景觀之一。但在一橋之隔的離島如氹仔、路環等區,情況則大為改善──不是文明未開故民風純樸,皆因交通考試路線集中此地,學神們又極易栽在不禮讓斑馬線行人這一大規則上。而考駕照的時候,大家總是比較緩慢、有禮。

這樣一個以慢節奏聞名的城巿,令人不禁懷疑“趕時間”根本不是重點,而是一種報復行人的心理。但這個也講求隨機應變的後殖民城巿,禮讓行人不是文明不文明的問題,而被視為戇居(傻)、唔醒目(不機靈)、蝕底(吃虧)、駕車技術不足、沒有江湖智慧。說到底,是一種人為我為,人不為我不為的集體意識作祟。

中學時有同學到加拿大短期留學,回來說外國除了雪下得夠多,就是行人的膽子夠大──澳門是人怕車,那裡是車怕人呢!閉著眼走路都可以!言談間頗有五四時期留洋知識分子評論國人陋習的口脗。後來我到了加拿大生活,同學所言並不真確,但駕駛者逢斑馬線必讓行人是有的,至少大步走在路上時,少有人如螻蟻的命賤感覺。

  曾幾何時,澳門也給過我可以大步走路的安穩感。因路窄,普遍為單線或雙線行車,車子大多頭貼屁股般乖乖的一輛跟著一輛,不會有太多刺激的超車情況,沒甚用武之地的名貴跑車也是稀物。過馬路是安心的,按的是兒時遊戲紅綠燈的規則──紅燈停綠燈走,絶對沒有大城巿那種行人綠燈亮了還要當心徐徐轉彎而來的車這種事。美中不足的,是交通燈設計對視障人士不甚體貼,但也因而沒有香港街頭那種讓人神經緊張的綠燈倒數聲如影隨形。

曾幾何時,斑馬線是寬闊的,但現在停在斑馬線上的車越來越多,僅剩夾縫供人穿梭;曾幾何時,我們可以單憑呼嘯而過的引擎聲,準確判斷那是粵澳兩地牌的轎車或求財心切的的士,但現在已經分不出來了。


(原刊於香港點心網.點將錄,2012年4月26日)

夜巿人生

       素有“小吃之都”美譽的臺北近期因整治師大夜巿引發兩岸四地熱論,不少弄巷中有名的商店及咖啡店陸續遷出,住在師大夜巿附近的朋友說,頗有抄家滅族的感覺。

   港澳友人聽到消息後不免紛紛慨歎,既怕夜巿消失後再無法按圖索驥,更怕得來不易的小吃文化徹底消失。




    我雖然常抱怨澳門沒有像樣而價格環境親民的刀削麵、蔥油餅、豆漿燒餅,但論味道論誠意,澳門的小吃其實不輸於港臺兩地。澳門作為移民城巿,粵菜文化為大宗之餘,東南亞和葡國料理的影響也很深遠,小吃如雙皮奶、葡撻、豬扒包、木槺蛋糕等早已聞名,其它如魚湯粉、椰汁雞面、豬腦面、牛雜、印尼小吃、馬拉盞撈面、辣魚通心粉、火腿蛋公(公仔面,且常常是出前一丁)等,往往是一道道比文化遺產更為引人的風景線。

    澳門的夜生活可以有多精彩,看看賭場整夜不熄的霓虹燈便可窺豹。但澳門是沒有夜巿可言的。澳門要仿效臺灣辦夜巿吸引旅客,民間和政府討論了多年還未能成事。除了每年大賽車期間由政府主辦的澳門美食節,民間偶爾自發組織的則有三盞燈東南亞美食節,以及新橋區永樂戲院前的“蓮溪夜巿”。美食節之前,還有“舊皇宮”前的“大笪地”、南灣酒吧街等,重點其實不在提倡聲色犬馬吃喝玩樂。二零零二年賭權開放以前,澳門的經濟一直很差,不但訪澳旅客人數少而且普遍不留宿,本土消費巿場也很疲弱,加上地小,私下擺攤被抓的機率幾乎是百分百。民間辦夜巿,不為分享手藝造福萬民,其實是想在合法的途徑下自救而不至於淪為“走鬼”而擔驚受怕。


   有些人或許認為在全球化時代面對新興經濟體的冒起,應把注意力放在經濟結構的大轉型(如科技、中草藥、教育、文化創意產業等),著眼於本土小吃而不推廣大型菜系更無助於提升城巿競爭。但小吃文化於一個城巿的重要性其實不比大型產業低——澳門已全然轉型成世界賭城及不夜城了,文化名城還有待努力,小吃之城則是澳門人心中最真實的名稱。
   小吃文化其實很具體,舒國治的《臺北小吃劄記》是平淡中的繪形繪色,實地到訪,把小吃捧在手裡三兩下吃完沒有負擔,很是滿足感恩。又因小吃是文化越混雜便越豐富的產物,是先天的歴史地理條件,加上後天的敬業創新精神使然,非生搬硬套便能順利移植存活。

(原刊於香港點心網.點將錄,2012.04.11)

潮濕的城巿



多年前曾寫過一詩,叫<沼澤狀態>,其時正準備從潮濕的澳門返回乾燥的北京──“濕氣如此之重/那是一場多年的雨/在我們的心中一直下/以致藤蔓成了這裏唯一上升的東西/其成長速度/慢慢超越了我們/變成世界的絕大部分”。詩的重點不是描寫濕氣,而是沉淪的狀態。

北京是很難讓人愛上它的夏天的,陽光太毒,馬路太闊沒遮蔭,冷氣開放的地方不多(而且強度普遍不夠),住在晚上十一時後便斷電的宿舍更是煎熬。但春天是極好的,既暖和,也不潮濕。

反觀澳門,其實不是一個四季分明的城巿,濕氣幾本上貫穿一整年。夏天濕且熱,但勝在有朝氣有暑假,又因到處都有冷氣而不致太濕(甚至強得讓人容易生病)。冬天難熬,因又濕又冷又沒暖氣,所謂寒入骨也。秋天空氣清爽,但也不特別乾燥。春天讓人又愛又恨,因有春假,且意味著夏天不遠矣;但濕度常達百分之百,牆壁地板皆滲出水珠來。

三月份走進有管理處的大樓,大理石地板總髒得像被踏了好幾天的雪地,即使管理員貼心地將紅地毯紙皮一路鋪送至電梯口,總有照顧不了的地方──前幾天穿著平底鞋,慢慢走出電梯踏上磁磚,還是滑了一跤──幸好肉還算多。比起許多春天一來就濕疹發作的朋友,我還算幸運。

受夠了冬天的寒冷和肅穆的人,自然更全程投入春天的懷抱,北京、韓國、日本、台灣等地賞櫻興致甚濃,澳門卻很少聽說誰一家大小專程到山上公園席地賞花野餐。仔細想來,大抵是大型的花林花徑不足,在這個歐陸風的旅遊城巿也實在太易看到花了(連街燈柱也一年四季掛著花)。

春回大地萬物更新,在北京是一種文學修辭,在澳門是一大煩惱事。看著枯枝抽芽蘆薈開花固然喜悅感恩,看著東西全都長霉長菌最是感到大自然的厲害和人的無奈。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很抗拒抽濕機,覺得皮包、皮鞋、毛巾、木扇、洋蔥、番薯等要長綠霉白菌皆是天命,洗好的衣服要是老天爺一星期不讓它乾,自有它的道理。但對自己的藏書就不那麼豁達了,該放的木炭抽濕包還是不會少的。

若問我最愛的季節,我還是會毫不猶疑地回答說:“夏天。”前提當然是我得要人在澳門。


 (原刊於香港點心網 "點將錄".   2012.03.28)                                                                                          

音樂的春天

                                                       

當春天以霧雨的形象露面時,穿著舒適白襯衫的巴比.麥菲林(Bobby McFerrin)悄然踏上了澳門文化中心的舞台。他一開口,空間充滿飛鳥蟲魚,萬物與之合一,四季彷彿同時運轉於他身體裡面。自己就是主唱和音伴奏特效,被喻為“人聲魔法師”的麥菲林讓人重新發現歌唱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他有本事叫全場近千人樂滋滋地聽他發施號令,連膽小如我也忍不住開口探索自己的音域。突然有一種枯樹重生的感覺。

多少人被電影《放牛班的春天》和《春風化雨》感動得淚眼婆娑,可惜自己沒能像電影主角一樣,遇上一兩位足以改變一生的啟蒙老師。更可惜的是,學會“說話”、寫作、聆聽已經是一輩子的功課,玩音樂在傳統中小學教育多少被視為不務正業,破格的音樂老師成為眾矢之的後黯然離場比比皆是。國外尚且如此,我不敢想像麥菲林若當上澳門的中小學音樂老師會有甚麼下場。

從小到大的音樂課反覆強調的,一是節奏,二是音準,三是音色。幼稚園入學試唱兒歌,還算是悅己悅人之事;小學週會時牙牙學語唱聖歌,口齒不清可以,不求甚解不行;中學變聲期的音樂課期末考,站在全班面前邊唱邊哆嗦,老師還會澆冷水說你音不準、氣不夠、共鳴不足、聲音太扁等等;大學的必修學分之一,是呼朋喚友通宵k歌達旦,或是失戀時抱咪高峰痛哭想唱就唱,更不用說步入社會後為交際應酬的不得不唱。如果說唱歌本身就是一部成長史,那麼返老還童的痛快的歌唱經驗,似乎就只剩下沐浴時間了。
                                     
託選秀節目和華人音樂家的福,加上日劇《交響情人夢》大熱,近年學鋼琴學唱歌的人又多了,全都望子成朗朗,望女成李宇春。每天晚飯後的電視聲,漸漸換成了左鄰右里的小朋友倦怠的琴聲。怪不得香港紀錄片《音樂人生》裡的少年音樂天才KJ不斷向鏡頭訴說:“我只想做一個human being。”

曾聽說某校某德育課老師,有天到樂團排練室門口貼上請勿發出嘈音的告示,樂團中人覺得又羞辱又好笑。如今想來,那人未必不是本土版的麥菲林,為了誘發學子們與生俱來的音樂潛能,只好置之死地而後生,用破格的激將法,好迫出一個音樂的春天來。


     (原刊於香港點心網點將錄 .2012.03. 14        

苦力賦格曲


黑夜揉著黑指甲
巴拉坑一天有三十二小時
五歲的我在轉筆,試圖把樹枝還原為光線
發亮的橡皮揉掉一行行睏倦的歪字
也擦白了本應存在的夢境
秒針夾著吆喝聲劃過每一格鐘面
我想那是十二時但巴拉坑一天有三十四小時
黑夜揉著黑指甲揉著巴拉坑的咕喱
我翻開字典守夜的妻子翻開她的衣裙
大家試圖把賣力變回形容詞
一如,他們轉動粗糙的手臂時
他們便是阿特拉斯和鯨魚
我的肩痛了因為寫太多字他們因為把地球舉起太多次
秒針夾著吆喝聲劃過每一格鐘面
我想已過一時了但巴拉坑一天有三十六小時
黑指甲揉著黑夜揉黑了貨輪的嘆氣
我把字一格一格搬到紙上
女工把心事裝進一個一個紙箱
他們搬它到美利堅的貨輪上看著它遠航
黑夜吹著循環的嘆息,像一張黑膠唱片
已過二時但巴拉坑一天有三十八小時
黑指甲揉黑了夜揉黑了眼睛揉黑了雙肩
他總對我說:「寶寶,早點睡
我不過是去鍛煉。」
為了愛他將與時間爭持
青黑的手臂將折損的生活接枝
汗在灌溉,沉默的心事迎風招展
已過三時還是六時巴拉坑的咕喱數不清他們失去的分秒
黑指甲揉著黑夜留下數不清的黑指模、黑名字
我寫完我的作業守夜的妻子縫好她的空虛
我們無事可做像秒針靜寂劃過每一格鐘面
「苦力是一個與歷史學相關的小作品……」
生活偷了我的白紙,繼續不負責任的比喻
黑夜是一支筆寫下了繁星
黑夜是一個打翻的墨水瓶
黑夜是一張負片
吸飽了每一抹抺殘酷的光線